关于对评标评审专家缺席评标评审活动情况及处理结果的通报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5-09-09

为严肃评标工作纪律,规范评标专家管理,现将20258月评标评审专家缺席情况及处理结果通过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通报,内容如下:

1.程(身份证号后四位:8330、专家编号:000409),缺席2025813日的评标评审项目,依据《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试行)》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扣除其专家日常评价分6分,自通报之日起暂停其专家资格3个月。

2.勇(身份证号后四位:4312、专家编号:100989),缺席2025813日的评标评审项目,依据《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试行)》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扣除其专家日常评价分6分,自通报之日起暂停其专家资格3个月。

3.明(身份证号后四位:6757、专家编号:000088),缺席2025819日的评标评审项目,依据《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试行)》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扣除其专家日常评价分6分,自通报之日起暂停其专家资格3个月。

4.飞(身份证号后四位:0017、专家编号:001296),缺席2025825日的评标评审项目,依据《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试行)》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扣除其专家日常评价分6分,自通报之日起暂停其专家资格3个月。

5.龙(身份证号后四位:201X、专家编号:001146),缺席2025828日的评标评审项目,依据《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试行)》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扣除其专家日常评价分6分,自通报之日起暂停其专家资格3个月。

 

 

临沂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20259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