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关于评标评审专家处理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5-03-20
根据《关于评标专家评标时未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审打分的反馈函》(临恒热政函〔2025〕2号)意见:2024年4月23日开展评标评审活动的“临沂西部供热中心至临沂中心城区供暖长距离输送管网项目(响河屯热力至恒源热电)工程总承包及监理二标段:工程监理(项目编号:ZJXZBCG-LY202422002)”,5名评标评审专家李*(身份证号后四位2613、专家编号:001243)、董*霞(身份证号后四位7428、专家编号:001107)、禚*光(身份证号后四位0056、专家编号:000338)、冯*梅(身份证号后四位0025、专家编号:000583)、袁*果(身份证号后四位7437、专家编号:000857)评审有误,属于“未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审打分”的情形。
依据《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试行)》第六章第三十七条第(十)款、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对上述5位评标评审专家扣除其专家日常评价分10分,并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暂停其专家资格9个月。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评审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临沂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2025年3月20日
附件: